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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先生同性未婚夫签证顺利获批

Post2014.10.21 09:49 Read2612

背景资料:美国最高法院于2013年6月26日就两件同性婚姻相关案件作出判决,认定禁止给予同性婚姻联邦福利的《婚姻保护法》违宪。根据高法判决,禁止联邦政府给同性婚姻以相关联邦福利的《婚姻保护法》违反了平等保护原则,因此违宪。高法以5:4的投票结果通过了这一判决,这意味着同性婚姻从此将能享受到税收、移民等联邦福利。对于中国的申请人而言,由于中国从法律上不认可同性间的婚姻,所以合法有效的婚姻无法在中国产生,则该婚姻必须产生在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或美国的17个州(注:截止到2015-6-26为止,同性婚姻已在全美所有州合法化)。

客户情况:为了避免客户到第三方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结婚及认证手续的麻烦,山姆公司为客户制定了申请未婚夫/妻签证(K1)直接到美国认可同性婚姻的17个州去结婚的方案。山姆公司具有多年办理婚姻移民的经验,预见到办理同性婚姻移民(或K1签证)的难度在于如何让移民官或签证官区分恋人关系及好朋友关系,另一个难点在于东方社会对同性恋人包容度不够,很多在异性恋人或婚姻中能取得的证据材料无法获得。山姆公司制定了周密的方案,经过严谨细致的准备,报上去的申请材料很快获得了移民局和广州美领馆的批准。

移民局申请递交时间:2014-06-04;

移民局申请批准时间:2014-07-22。

美领馆K1签证获得时间:2014-10-21。

移民局批准书及K1签证如下:(为保护客户隐私,所有个人信息均已屏蔽,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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