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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女士排除经济担保干扰,终获IR1移民签证

Post2016.07.22 13:33 Read1987

客户情况:Q女士丈夫系在华工作的美国公民,有中国的外国人居留许可证,夫妻俩原准备在美国递交移民申请,后听从山姆公司建议,改为在移民局驻北京办事处递交。从山姆公司递交材料开始计算,不足两月便获得美国移民局驻北京办事处的批准。(若在美国本土递交,目前移民局各大处理中心对婚姻移民申请的平均审批时间为5-6个月)。由于美方一直在中国工作,没有向美国政府报税,而美方家人也不愿做联合担保人,案子拖延了一段时间。好在Q女士找到自己的朋友做联合担保人完成了经济担保,最终顺利获得移民签证。在此提醒广大客户,如果美国配偶/未婚夫(妻)没有足够的经济担保能力,转而寻求美国家人的帮助做联合担保时,需要充分估计这种风险,由于美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文化差异原因,他们对法律责任比较看重,即使是家人,也未必原意做联合担保人。

申请材料递交时间:2015-10-08;

美国移民局北京办事处批准时间:2015-11-24;

广州美领馆签证批准时间:2016-07-15;

移民局批准书及广州美领馆签证如下:(为保护客户隐私,所有个人信息均已屏蔽,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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