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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局实施海外驻军和美国政府雇员子女获取公民身份的新法律

Post2020.09.25 12:04 Read585

近日,移民局根据《移民与国籍法》(INA) 320节更新了关于居住要求的政策指导,以符合最近颁布的《军人和公务员子女入籍法》的要求。 

 

根据新法律,在美国境外出生的儿童根据INA 320自动获得公民身份,即使他/她居住在美国境外。只要他/她是合法永久居民(LPR)且具拥其监护权的美国公民父母满足以下条件: 

-以美国武装部队成员的身份驻扎并居住在美国境外; 

-作为美国政府的雇员驻扎并居住在美国境外; 或者 

-是与在美国境外驻扎的美国武装部队成员或美国政府雇员的配偶,且在美国境外居住。 

 

此外,儿童必须满足INA 320(a)和(b)规定的自动获得国籍的所有普遍适用要求,但居住要求除外。在涉及美国武装部队成员的情况下,该儿童和其美国公民父母(如果美国公民父母是武装部队成员的配偶)必须获得授权,即是根据该武装部队成员的官方命令陪同居住在国外。 

 

2019年8月,美国移民局发布了与国务院现行政策和联邦法律相一致的政策指南。新法律推翻了先前的政策变化。 

 

自2020年3月26日起,驻扎在美国境外的军人或美国政府雇员,或者是驻扎在海外的军人或美国政府雇员的配偶可以为其居住在美国境外的子女递交N-600公民证书申请,因为其子女如果满足新INA 320(c)的资格可免除在美国居住的要求。符合条件并前往美国完成程序后,孩子将获得公民身份证明。 

 

此新法律适用于截至2020年3月26日未满18岁的符合要求的儿童。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06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