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61年设立以来,J-1非移民签证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美国和其他国家之间的教育以及文化的交流。
根据移民法案第212(e)条款,一定的J-1签证持有人在签证项目到期后有回国居住两年的限制。受两年限制的J-1持有 人,如不能得到豁免或两年的条件满足之前,不能在美国境内转换到任何其他非移民身份(A、G、T、U签证除外),也不能在美国境内递交身份调整为绿卡的申请。此外,在没有得到豁免或满足两年的条件 前,受回国居住两年条件限制的J-1持有人也不能在美国境外使领馆获得H、L、 K或移民签证的批准。但是,受两年限制的J签证持有人仍然可以在美国境外使领馆申请除H,L和K之外的其它非移民签证。
此外,J-1签证持有人也可以递交移民申请以便将来获得绿卡,换句话讲,回国居住两年条件的限制并不影响J-1持有人的移民申请。不过,在递交身份调整申请得到绿卡或通过领事处理程序得到移民签证前,J-1签证持有人需要得到对回国居住两年限制的豁免或满足居住两年的条件。
在以下三种情况下,J-1签证持有人受回国居住两年的限制:
1) J-1持有者参加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地、直接或者间接地由美国政府或J-1持有者本国政府资助;
2) J-1持有者在美国接受医学实习培训;以及
3) J-1持有者所从事的专业在其本国人才短缺专业的列表范围之内。J-1人才短缺专业的列表是各国家根据经济的发展需要而规定。查看中国J-1人才短缺专业列 表,请点击这里: http://travel.state.gov/visa/temp/types/types_4793.html?country=41
当美国的J项目赞助者发放了DS-2019表格之后,项目的负责官员将会对申请人是否受两年的限制进行初步的核实。而美国 使领馆官员也会对J签证持有人是否受两年限制进行判定后在签证上盖章说明。虽然这个判定通常是正确的,但我们知道官员们偶尔也是会有失误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以前持有过J-1签证并且受回国服务两年的限制,不管您现在持有何种签证,在申请转换身份或移民的时候,您依然受到这个两年回国服务期的限制。
如果J-1持有人需要受回国两年居住限制,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申请基于以下四项中任意一种豁免:
a. “不反对”豁免信,即由原居住国政府出具的不反对此种豁免的信件。一般情况下,“不反对信”豁免规则不适用于在美国接受医学培训的实习医生/居民。
b. 由相关美国政府机构(Interested Government Agency, IGA)出面要求豁免,即能够证明有美国政府机构对留下该J-1持有人继续在相关项目工作有非常大的兴趣。那么可以由该政府机构出面向美国务院要求J-1豁免;除美国务院同意外,美移民局也必须同意该豁免申请,该J-1持有人才能得到豁免。
c. 指定的州卫生机构出面要求豁免——州卫生或相关部门可以要求留下在美国缺乏医疗人才的地区获得医疗卫生全职工作机会的J-1持有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必须书面承诺在提供其工作机会的医疗卫生机构每周至少工作40个小时,至少工作三年,并且在豁免被批准以后90天内开始工作。
d. 困难——如果申请人按照“回国居住两年”的要求回原居住国居住两年会给其作为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子女带来极大的困难,也可以申请豁免。
如果您有以上问题,请咨询我们,我们及美国合作律师会为您提供各种不同的豁免方法和程序的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