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被归入美国不可入境类别

按照美国移民法的规定,如申请者有以下二十一种情况中任何一种,其移民和签证申请将被拒绝:

(1) 在任何国家或地区里有刑事犯罪记录;

(2) 有任何欺诈行为者,包括伪造签证或使用伪造文件;

(3) 在申请美国合法移民时,提供虚假的资料或证明,包括申请者的的移民申请历史,以及对雇主提供的资格证明;

(4) 1998年1月14日以后,在美国非法滞留超过180天以上者;

(5) 曾在美国境内,持有F-1(学生)签证,违反有关规定之后在美国境外未满5年者;

(6) 曾被美国政府勒令强制出境或要求主动离境,在出境后未申请豁免或在5年内意欲再度进入美国者;

(7) 曾在美国境内因刑事犯罪而被判强制离境者;

(8) 具有任何因申请者自身原因而影响其成为美国永久公民的移民记录者;

(9) 患有传染性的有害公众健康者;

(10) 欲图在美国实行一夫多妻制者;

(11) 曾经或正在从事卖淫或商业犯罪行为者;

(12) 美国移民局(INS)或美国驻外使馆官员认定赴美后可能成为公众负担者;

(13) 美国移民局(INS)或美国驻外使馆官员了解或有证据相信其曾犯有或意图从事间谍活动、蓄意破坏、回避或违反美国出口管制法以及有恐怖活动记录者;

(14) 美国移民局(INS)或美国驻外使馆官员有证据相信其入境或在美国欲从事的活动将可能严重影响美国的外交政策者;

(15) 曾参与纳粹,从事屠杀或种族灭绝活动者;

(16) 依据美国联邦或州法律,因某种目的或利益而谎称为美国公民者;

(17) 除其直系血缘亲属外,曾故意唆使、协助及鼓励非美国公民非法进入美国者;

(18) 强行拐带已被法庭判定具有合法监护权之美国公民的子女者;

(19) 依据美国联邦税法未能完税者(如曾在美国居留);

(20) 除了某些特殊的国家外,申请者未能提供成为美国合法永久公民必须之证明,如无犯罪记录、雇主担保证明者;

(21) 无力胜任美国雇主担保之职业者。

申请人一旦被发现或被认为属于或可能属于不可入境类,其申请可能被拒绝。

排除被归入不可入境类的条件 

当申请人因生理或心理疾病被归入不可入境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申请人是曾经患有某种疾病,但在提出移民申请时已经痊愈,则提交有关证明即可,说明自己不属于不可入境类。但如果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其患有的疾病尚未痊愈,则可以申请豁免。绝大部分疾病在某种条件下均可获得豁免。

证明不可入境类不适用于自己 

证明不可入境类不适用于自己,通常是用于申请人因犯罪或道德方面问题而被归入不可入境类。但并非所有的犯罪或道德问题都被归人不可入境类。如果申请人曾经受到逮捕或起诉,只要没有被定罪,或者起诉被撤销,则不能被归入不可入境类。此外,如果被判入狱,但不足5年,旦并非属于道德堕落罪,也不得被归入不可入境类。

如果申请人已确定无疑被归入不可入境类,申请豁免则是最后一条途径

(—)申请豁免的条件 

以下问题或行为可以申请豁免:

(1)生理或心理方面疾病,其已经疹愈或正在治疗,或经证明可以获得控制;

(2)和毒品无关的犯罪,这些犯罪为轻罪,且视其性质及犯罪次数;

(3)在移民申请中被发现有过欺骗行为。这些行为一般指提供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设法以欺骗手段获得签证或绿卡等;

(4)缺少证件;

(5)曾被递解出境。

(二)哪些类别可以申请豁免 

1.犯罪豁免。如果申请人因有过犯罪,记录而被列入不可入境类,同时又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来提出反证,则可考虑直接向移民局或使领馆申请豁免。

2.疾病豁免。如果申请人在申请移民时,尚有未治愈的疾病,如结核病、精神异常等,只要申请人能提交证明,说明正在进行妥善的治疗同时有能力支付治疗费用,而且由医师证明其疾病将逐步治愈且不会危害公众,申请豁免通常可以获准。

3.欺骗行为豁免。欺骗行为通常是指在移民或非移民申请中以欺骗来获取移民或非移民签证或身份。不过,移民申请案中的欺骗行为属于较轻的过失罪,申请人一般只要保证不再犯,其豁免申请通常可被批准。

4.意识形态豁免。因意识形态被归入不可人境类的,通常包括当事人参加某些党派团体(包括纳粹党),出版著作宣传某些思想观念,或者从事某些社会活动,而这些党派团体、思想观念或社会活动被美国法律所禁止,或者不为美国政府所接受,申请人如果因意识形态被归入不可入境类,只要能够说明或证明自己的这些活动是出于被迫,或者这些活动本身已经停止,则通常可获得豁免。但纳粹分子或从事以颠覆美国政府为目的或危害美国国家利益的活动,无法得到豁免。

不可入境类的豁免申请只有在申请人被正式通知归入不可入境类时才应提出。当然,申请人如果在递交移民签证申请或在境内提交调整身份申请时,已确知自己属不可入境类,则可在递交申请时同时提出豁免申请。

在许多情况下,家庭将承受巨大的不幸是作为申请豁免的条件之一。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必须证明,如果自己被递解出境,或被拒绝入境,其作为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近亲亲属将会由这种家庭分离而承受极大的痛苦。申请人必须对这些不同的困难进行详细的陈述,同时提供证明。首先是家庭关系证明,如结婚证书、子女出生证,其亲质的身份证明等等,其次是所面临严重困难的有关证明,如医生证明、医疗证明、银行往来账单、存款证明、税单、申请人居住国的状况证明或说明,等等。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06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