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国后中国资产是否需要申报

一、中国的资产需要向美国政府申报吗? 

首先要明确在美国申报海外财产的必要性,根据美国国家税务局发布的《海外账户纳税法案》实施细则,海外资产申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海外金融帐户」,一是「海外金融资产」。

--「海外金融帐户」申报包括任何在海外金融机构开设的帐户申报的起点是1万美元,接受报告的是财政部。申报截止日期是6月30日,不能延期。如果漏报海外帐户,罚款是1万美元。如果隐瞒海外帐户,罚款是10万美元或者更多。

--「海外金融资产」申报包括:任何在金融机构开立的银行帐户,如存款丶债券丶股票丶信用卡丶非金融机构发行的股票与证券等;外国公司发行的金融票据丶合同等;外国机构的股份申报起点是5万美元,接受申报机构是国税局,使用海外资产申报表(8938)和个人退税表(1040)一起申报,截止日期是4月15日,可延期至10月15日。如果申报人在美国境外,截止日期是6月15日,可以延期到12月15日。如果被发现漏报或隐瞒,罚款在1万美元以上。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两套申报系统共存,申报内容也有很多重合。例如,如果有海外帐户,他们要向财政部申报一次,还要向国税局申报一次,这样有人就同样资产会申报两次。

「海外金融帐户」及「海外金融资产」申报方案中并没有提到房地产。只有在取得绿卡后,对这些房地产的出租净得或买卖房地产净利得才需要报税。

二、申报后就必须交税吗? 

需要注意的是,移民美国登陆前的海外金融账户及资产要申报,但无需缴税。如果这部分资产后来增值、而且变现了的部分才有可能涉及缴税。每年都有可能产生新增的小资产,像利息、红利、退休金、出租净得、买卖证券净利得、买卖房地产净利得、以及任何形式的投资资产所得,这些都是美国国税局要了解的项目及向你课税的来源。因此,移民前要考虑财产处理,例如,可以在移民前将房产或股票先行出售,取得现金待移民后再买回,或者赠与家人,也可避免相关税务问题。

三、会被中美两国政府重复征税吗? 

美国有这样的规定,长期在海外工作或做生意的净收入都有免税额,叫“海外收入抵税额”。例如,美国2015年抵税金额大概是10万美元左右,若是夫妇一同在海外居住和工作,则两人每年共有超过20万美元的海外税收免缴联邦收入税。

此外,中美早已实现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在中国已缴了税,在美国就不需重复缴税了。例如,中国企业所得税为20-25%,再分红给个人20%,累计近40%,美国不同州个人所得税税率约15-20%,那在中国缴的税就可以抵消美国要缴的部分。再如,购房投资等盈利收益在中国按20%税率,而投资收益在美国仅为15%税率,那么在中国缴的同样抵消美国要缴的部分。所以,担心移民美国后要被层层收税大可不必。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06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