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民政部与公安部均颁布了“便民”新规,即,民政系统不再向单位和个人出具个人的婚姻类证明(离婚、结婚与单身证明),公安系统不再向单位和个人出具无犯罪证明。由于政府各部门之间规定的互相冲突,这些所谓的“便民”措施,反而给我们的客户造成了很多新的麻烦。由于在办理美国移民签证的程序中,必须要递交申请人的婚姻类公证和无犯罪公证;而在全国各地的公证处办理婚姻类公证和无犯罪公证,又必须要出具民政系统的婚姻类证明(离婚、结婚与单身证明)及公安系统的无犯罪证明。
从我们接到的全国各地客户的反馈情况来看,各地民政系统和公安系统执行新规的过程参差不齐,有的地方依然可以办理婚姻类证明和无犯罪证明,有的地方已明确的表示不再出具。据相关媒体报道,民政部与公安部正在与有关政府部门协调处理这些新产生的问题。对于遇到麻烦的客户,我们建议您咨询您当地的公证处,对于公证处需要的婚姻类证明及无犯罪证明,是否可以采用其他可代替的证据。(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