鳏夫/寡妇签证IW

美国公民丈夫/妻子去世后,其配偶若同时满足如下几种情况,则依然可以申请IW1签证(鳏夫/寡妇签证)移民美国: 

1、过世的丈夫/妻子系美国公民;

2、移民申请在美国公民丈夫/妻子去世后的两年之内提出;

3、在丈夫/妻子过世时,夫妻两人在法律上并未处于分居状态;

4、申请人未再婚。

注:法律上的分居状态,按美国法律的要求,即:若双方提出离婚,离婚前法庭记录在案的两人正式分居时间。

如果申请人有子女,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则可以申请IW2签证伴随移民美国: 

1、与过世的美国公民丈夫/妻子结婚时该子女尚未满18周岁;

2、且申请时该子女尚未满21岁,则其可以。

I-130亲属移民申请还未递交的情况: 

若美国公民丈夫/妻子去世前尚未为配偶递交I-130亲属移民申请,则需要向移民局递交I-360申请,移民局批准后,会转往国家签证中心(NVC)及广州美领馆处理IW1/IW2签证事宜;申请及审批流程类似于普通的亲属移民,不同之处在于此类移民申请无需经济担保

I-130亲属移民申请已递交的情况: 

若I-130亲属移民已递交,在审批期间美国公民丈夫/妻子去世,则需要向移民局说明情况,原I-130亲属移民申请将自动转为I-360申请,此时勿需递交新的I-360申请。

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移民局和美领馆在审核IW类别的移民申请时,依然会考量两人婚姻关系的真实性;同时,法律也赋予签证官对申请人进入美国是否会成为公众负担具有自由裁量权,所以该类移民签证申请也并非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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