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企业高管EB-1C

是跨国公司的决策主管或经理级人员——必须在申请来美前三年中在该国外公司具有一年以上的主管级经验者。来美之后,并需在同一公司或相关企业中从事决策或经理工作。

申请人需持有L-1A签证,即跨国企业经理人。如果在美国的公司已经经营一年以上,L-1A持有人可立即申请美国绿卡。如果美国的公司刚刚成立,跨国企业经理人则需要持有L-1A签证一年以上。

该企业的海外公司和美国公司间需存在子母公司关系或同属某一总公司,美国公司至少有5个员工,并拥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如果该公司为国际性大公司(比如:Microsoft, IBM, HP等),则不需满足盈利要求,即便当年亏损,申请也不受影响。

【L-1签证办理流程】 

1、电话咨询或网络评估申请L-1签证的背景信息。
2、可行性论证通过后,签署委托与服务合同。
3、按照我们提供的材料清单,配合提供材料。
4、美国合作律师协助申请人在美国银行开户,并落实办公地点,完成美国公司注册。公司注册完成,申请人向美国公司帐户汇入资金。
5、美国律师材料修改、整理及装订。

6、向美国移民局递交申请。

7、美国移民局审核通过后,预约面谈时间。

8、签证面谈培训与辅导。
9、广州美领馆完成面谈并获得L-1签证。

如果在美国的公司已经经营一年以上,L-1持有人可立即申请美国绿卡。如果美国的公司刚刚成立,跨国企业经理人则需要持有L-1A签证一年以上。

【L-1签证转绿卡办理流程】 

10、美国律师收集整理申请人个人资料、中国母公司资料、美国子公司资料。

11、向美国移民局递交申请人从L-1A调整为永久居民身份的申请。

12、移民面谈培训与辅导。

13、完成移民体检和面谈。

14、获得移民批准书及绿卡。

【办理时间】 

--美国移民局审核L-1A申请人的材料正常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办理加快程序15天内会给出答复;广州美领馆约需1-2个月完成签证程序;(步骤6-步骤9)

--美国移民局审核L-1A申请人调整为绿卡身份的材料约需5-7个月左右的时间(步骤11-步骤14)。

【优点 】 

1."全家得绿卡”, 跨国企业经理本人、其配偶及21周岁以下未婚亲生或收养子女均可同时申请绿卡,主申请人获得批准,则全家同时获得批准。 绿卡持有者除没有选举权外,其它一切福利待遇工作机会等绝大部分与美国公民相同。

2.该类绿卡为永久正式绿卡,不象投资移民和婚姻移民取得的绿卡(头两年为条件绿卡,两年到期后,移民局会重新审核决定是否授予正式绿卡)。

3. 不用排期。只需正常的几个月或一年多的审理时间就可取得绿卡。

4. 除了律师服务费,其余开销与成本都是花在自己公司上。不象投资移民,巨额投资款是放到别人的项目中导致风险不可控。

5. 在申请绿卡前,L-1 人员的家属(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获得L-2 的身份,跟随来美国。办理相关手续后, L-1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公立学校就读并可享受本地学费。这对重视教育的华人很有吸引力。2002 年新的法律还允许L-1 的配偶L-2 在美国申请工卡,合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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