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1回美签证

【什么是SB-1回美签证】 

SB-1签证属于美国移民签证类别。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一年或者超过回美证(Re-entry Permit)有效期的永久居民(包括永久绿卡持有人和临时绿卡持有人),需要新的移民签证(SB-1)以进入美国及恢复永久居留。

SB-1签证申请人需要向当地的美领馆申请,中国的SB-1签证申请人需要向美国驻广州总领馆申请。申请时,一共有两次面谈。首次面谈时,签证官会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则会被要求进行第二次面谈。第二次面谈成功后,申请人将获得SB-1签证,然后安全地返回美国。在两轮面谈中,申请人都必须有证据证明其逾期逗留是因为返美受阻于无法控制的特别情况。

【申请流程】 

美国驻广州总领馆→美国驻广州总领馆

第一步:首次面谈,申请人须证明自己符合申请SB-1签证的条件。

第二步:再次面谈,其准备过程与其他移民签证类似,填写申请表,准备经济担保材料及其他材料,完成体检。

【申请重点】 

如何才能证明自己符合申请SB-1签证的条件?申请人需要向签证官员证明以下三点:

1. 申请人在离开美国时持有合法有效的美国永久居留身份,并且有意愿返回美国居住;

2. 申请人居住在海外时没有放弃回美居住的意愿;

3. 申请人在海外短暂居住之后返回美国;如果海外逗留时间被拖延,则拖延的原因是出于申请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原因造成的。

【申请材料】 

· 申请表及申请费用

· 有效身份证件

· 绿卡I-551原件

· 回美证(若有)

· 能显示申请人在美国境外旅行日期的文件

· 能证明申请人与美国的持续联系以及您打算返回美国的证明

· 能证明申请人在美国境外的长期居留是出于您无法控制原因的证据

· 美国签证格式照片

· 经济担保材料

· 无犯罪记录公证

· 体检报告及疫苗接种记录

· 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 在申请的过程中,任何中文文件必须提供英文翻译。

2. 山姆移民建议,在计划返回美国之前,申请人应该至少提前三个月申请SB-1签证。

3. 请勿混淆“回美签证SB-1”和“回美证Re-entery Permit”。虽然两者在中文释义上仅有一字只差,但其申请方式、适用人群和使用目的完全不同。

4. SB-1签证的拒绝率很高,申请人须谨慎处理和应对。

【如果SB-1签证申请被拒绝】 

如果领事官员以申请人已经放弃了在美国居住的愿望为理由拒绝了SB-1申请,申请人须另做打算,例如:申请非移民签证或重头开始申请绿卡。申请非移民签证时,须满足该签证类别的要求,即需要证明申请人在海外居住国(中国)的约束力。如果无法成功获得非移民签证,则只能重新申请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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